星期日, 12月 25, 2005

又是共筆制度

今天又和S大閒聊,聽她講了一大堆班上黑暗面的故事,然後聊了共筆制度罰則的可行性。為了確保不會有人隨便敷衍了事交差,其實應該設立一個具有獎賞認真、懲罰製造劣質共筆的制度,所以應該要有賞罰....不過「賞罰」要怎麼做?

其實我想到的第一個就是扣共筆,「考前一天才把最後一本共筆拿給你」絕對是有效的恐嚇,可是班上未必每個人都會合作抵制寫爛共筆的人,只要有一個人做爛好人(通常是被處罰者的死黨)把共筆借給被處罰者印(這又很難追蹤),這個制度就形同虛設.....

第二招就是扣錢,乾脆每人每學期初都繳押金,然後就可以由評審委員由裡面扣錢,可是還是會遇到智慧財產權的問題,「我就是不想認真做,就每次都找別人印,哇哈哈哈~~」

我也想過乾脆用「賞」的,根據K大的說法,美國的共筆是由職業小團體自動運行的,也許資本主義是促進國民生產的強大誘因,不過運作細節還是得想.....

這真是一個令人傷腦筋的問題耶..... 全文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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