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智產局「封鎖盜版」法案引起軒然大波,個人有些看法:
從前有個國家小偷充斥。為了有效打擊犯罪,該國政府推出新法規:以後警察可以不經過法院,在任何場所直接進行搜索。若有人疑似小偷,也可不必審判就直接關有期徒刑。不料風聲一出,全國抗議。政府不得不出面澄清:絕對不會冤枉到好人,只有真的小偷會被抓。有網友擔心用在政敵身上,絕對是誤解立法意旨......
檢調監聽電話,要法院同意。政府要關人,要法院審判。美國DMCA智產法案要關閉盜版網站,也一樣要法院許可。智產局的新法案,卻可以不必經過司法機構,就任意讀取網路通訊,想封哪個網站就封哪個網站。若說這樣沒問題,那辛苦工作的檢調和法院豈不是傻瓜?贊成打擊盜版,但不能違背人權和正當程序。
------------------
投稿用文章,這部落格真的好久沒更新了XDDDDDDD
全文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