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1月 17, 2006

又去聯合報投稿

聯合報已經打電話給我了(下午兩點寄,今晚電話就來了效率真快XD),應該會出現吧(雖然他說「試試看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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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神現象的探討

卡神和銀行,大衛對上哥利亞、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風波發燒到現在,有人認為卡神沒有過失,銀行太霸道。有的人認為卡神利用漏洞賺黑心錢、損害股東以及其他卡友權益,而銀行的所作所為沒有錯。

分析一下卡神的獲利模式,在於銀行為了鼓勵消費,會在卡友消費的時候給予種種紅利,而這些紅利其實可以視為商品的折扣,讓卡友可以用低於原價的成本取得商品(此價差由銀行負擔並以紅利的方式呈現給消費者),而卡神發現銀行紅利給的太多,讓她自己可以以折扣過的價格取得商品,而用更高的價格賣出賺取利潤,反覆操作下來獲利驚人、而虧本的自然就是付出紅利的銀行。

這樣的獲利模式是否是所謂的「假消費、真刷卡」?我覺得並不是,查詢過去的新聞,所謂「假消費、真刷卡」,係指去商家刷卡一萬換現金九千這種「名義上是刷卡買東西,實際上購物的行為根本沒有發生」的行為。卡神的獲利模式,應該說是「真消費、真賺錢」,用較低的價格買進貨物,再用較高的價格轉手,這和一般人向銀行借錢買股票是一樣的,只是卡神的價差來自銀行的補貼,而後者的價差來自市場的波動。

這次大眾會如此討厭銀行,筆者歸類出銀行可能的三大過失:第一,銀行將「假消費、真刷卡」的定義逕行擴大解釋,難道信用卡買回來的東西只能自己用?難道把用信用卡買回來的東西拿出去賣賺價差就叫假消費?我想答案是否定的。第二,銀行利用對於「假消費、真刷卡」的錯誤解釋,在卡神沒有牴觸法律、牴觸合約的情況下任意停卡。第三,也是最過份的一點,就是銀行不但停卡神的卡,連卡神的親戚都受到無辜波及被停卡。這三大過失可以看出銀行所作所為是蠻橫、輸不起,而不是為了維護股東的權益或其他持卡者的福利。所以大眾這次才會討厭銀行。

至於有人說道:卡神鑽漏洞賺錢、為了維護公平正義,銀行把漏洞堵起來是應該的,這個理念筆者贊同,但是銀行應該使用更溫和的措施:比如:基於信賴保護原則,銀行可以修改紅利發放規則,但是卡神過去的獲利不能追討。又,卡神雖然鑽漏洞賺錢,但是卡神並沒有違反合約或是法律,所以銀行最多就是修改規則和道德勸說,不可以任意停卡,何況是波及親友?

至於卡神的行為像甚麼?筆者以為她的行為和軍公教領十八趴很類似,十八趴的措施固然因為環境變遷已經不再公平,但是如果軍公教依照政府的許諾拿十八趴的利息,吾人是否可以指責軍公教「不要臉」、「罔顧其他社會大眾權益」?我想答案還是否定。 全文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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